新法明确“先劝后罚”原则,扩大适用范围,即使噪声未超分贝限值,长期故意扰民也将面临处罚。
2026年1月1日将施行的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噪声污染处罚规定作出重要调整。新法第八十八条明确,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无效继续干扰他人者,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。
01 处罚标准升级,建立分级惩处体系
新法对噪声扰民行为采取分级处罚:
一般情节: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
情节严重: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
“情节严重”包括多次劝阻无效、引发肢体冲突或群体性纠纷、在医院学校周边制造噪音等情形。
02 适用范围扩大,涵盖四类噪声源
新法将“违反法律规定”修改为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”,纳入地方性法规作为执法依据,具体涵盖:
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音:广场舞、露天演唱等
家庭及室内活动噪音:深夜K歌、乐器演奏、装修施工等
商业经营噪音:商铺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
其他社会生活噪音:居民区高音喇叭宣传、车辆鸣笛等
需要注意的是,工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等仍由环保部门监管。
03 明确前置程序,坚持“先劝后罚”
新法确立“先劝后罚、分级处置” 原则,处罚必须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人或有关部门依法劝阻、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为前提。
这一规定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理念,避免直接行政处罚。
04 突破分贝限制,注重实质影响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案例,新法实施后,即使噪声未超过法定分贝限值,只要长期、故意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生活安宁,即可认定为违法。
这一规定突破传统“分贝达标才处罚”的限制,更加注重噪声对居民生活安宁的实际影响。
新法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噪声污染治理力度,为居民营造更加安宁的生活环境。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提前了解规定,避免因噪声扰民面临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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